关于2010年已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有关事宜说明
一、聘任对象:2010年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(含初定)。
二、材料提供:
1.单位提供: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》一份,并将电子稿发至Lw86354420@126.com。
2.个人提供:
(1)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表》一份;
(2)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;
(3)聘任书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“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表”填报说明:
1.“任职资格”填“中学高级、中学一级、中学二级、小学高级、小学一级、幼儿高级、幼儿一级、高级实验师、实验师、研究实习员等”;
2.“任职时间”填“职称证书上注明的评审通过时间”;
3.“聘任岗位”填“专业技术”四个字;
4.“聘任职务”:中学高级职称的填“七级”;中级职称(中一、小高、幼高、实验师)填“十级”;初级职称填“十二级”;
5.“聘任时限”填“2011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”;
6.“单位意见”:填“同意聘任”,校长签字,学校盖章,落款时间填“2011年11月29日”。
四、上报时间:2011年12月1日,逾期不收。
联系人:金秀琴,联系电话:86354420。
附件:
1.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表。
2.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
3. 龙湾区2010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及初定名单
龙湾区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
2011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