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师函〔2010〕277号
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
关于做好浙江省201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《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1年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科规办〔2010〕8号),龙湾区教科规划办决定开展201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初选推荐工作。现将课题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课题类别
(一)重点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);
(二)规划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;
(三)体、卫、艺专项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重点课题。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。
(二)2011年度规划课题。原则上是温州市2010年度优秀课题成果评审中获奖的、需要深化研究的各类课题;或已在市级立项且符合省规划课题申报要求的课题。
(三)体、卫、艺专项课题。限从事体、卫、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。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。申报条件与规划课题相同。
(四)同一学校在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(2007-2008年度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学校可增加1项)。
(五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1.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2.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2人以上的;
3.一个人同时申报2项或2项以上的;
4.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9、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龙湾区教科规划办受理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,初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,迟于截止时间送报者不进入本次评审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:教科综合、基教、职成教、信息技术、心理健康、中小学(幼教)教学业务类等研究领域,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研究方案,逐项认真填写《课题申报、评审表》(附件1)后,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,并盖上单位公章。
2.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可参照《温州市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建议名单》(附件2)择优推荐;未在市级立项但有研究价值和研究能力的课题,可以适当推荐申报;
3.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务必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,及时汇总整理申报材料(《课题申报、评审表》一式六份)与汇总表(附件3),按时上报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室,交孔兴隆老师。联系电话:86358803、13057761678,并将课题研究方案发送到指定邮箱地址:[email protected]
4.相关附件在温州市教科研网(http://www.wzjky.net-教育科研栏)提供下载。课题申报评审费100元(由省教科院统一收取)。
附件:
1.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、评审表
2. 温州市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建议名单
3.申报省教科2011年课题分类汇总表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十日